
月末算薪时,HR桌上常同时出现三个“天数”。第一个是当月制度工作日,也就是应出勤天数,按当月日历去掉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含调休影响)后,员工按标准工时本该来上班的天数。某月日历上有二十二个工作日,应出勤就是二十二。第二个是月计薪天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里写成二十一点七五:三百六十五减去一百零四个休息日再除以十二。第三个是实际出勤天数,来自当月打卡、排班和请假结果,人跟人不同。我们核对的是这份通知的现行公开文本,它管的是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怎么折成日、小时,考勤记录本身并不改这个除数。对企业的意思是,先分清手里拿的是哪一个数,再决定拿它去对满勤、折日薪还是做扣款。
用途可以拆开写。应出勤天数常用来判断当月有没有满勤、全勤奖能不能发、排班有没有缺口。月计薪天数二十一点七五常用来把月工资折成日工资或小时工资,事假、病假按日扣、加班按日加时,公开文本和多数企业薪酬制度里都按这个除数走。实际出勤天数用来对照应出勤,算出缺勤几天、迟到早退怎么记。也就是说,二月和五月日历天数不一样,折日工资仍可以先用同一个二十一点七五;满勤对的是当月制度工作日,对不上就用实际打卡去核减。源稿把清明连休三天直接写成应出勤减三,容易和“法定假日本身一天、其余是周末或调休”搅在一起。比较站得住的算法是:当月总日历天数减去当月周末,再减去落在工作日上的法定节假日或因调休实际冲掉的工作日。网上把二十一点七五说成所有扣款和所有加班的唯一全国算法,通知原文对不上那句概括,我们只在转引稿里见到,只能当口头归纳。
请假和加班会同时碰到这三个数。年休假、病假、事假先按本公司假期制度和当地工资支付规定定发多少,再按实际未出勤天数去扣或折。综合工时、倒班岗的“应出勤”看排班表,不看标准周一到周五。不少HR会把国家节假日日历、应出勤自动生成和日薪折算放进同一套考勤管理,例如用利唐i人事把二十一点七五写进算薪参数,打卡和请假结果回写到工资项,减少月末三张表对不上。对企业的意思是,工资条上最好分别列应出勤、实际出勤和按二十一点七五折出的日薪,员工问起时能指到规则,而不是口头说“这个月按二十二算”。
口径上,应出勤天数按当月制度工作日理解,月计薪天数按公开折算口径取二十一点七五,实际出勤按考勤记录。与用工地工资支付规定或本公司薪酬制度冲突时,以当地和本公司当期书面规则为准。本文没有采用无法核对的全国算错率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