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员工转移场景下,经济补偿金支付难题的3个解法与5大实操要点 | i人事一体化HR系统 | HR必知必会

关联公司员工转移场景下,经济补偿金支付难题的3个解法与5大实操要点

关联公司员工转移场景下,经济补偿金支付难题的3个解法与5大实操要点


一、当裁员遭遇”平移式用工”,经济补偿金到底该不该付?
近日遇到一则典型案例:某企业因经营困难启动裁员程序,原公司员工通过私人关系转入股东投资的另一关联公司。此时员工主张原公司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却认为用工关系已延续无需支付。这种”平移式用工”场景下的补偿争议,已成为企业裁员中最具代表性的劳动纠纷类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关联公司间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这意味着,若不能证明两家公司完全独立运营,原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补偿责任。

二、破解补偿金争议的三大法律要件
1. 用工主体独立性认定
– 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两公司是否交叉持股)
– 财务核算的独立性(是否共用银行账户、财务人员)
– 经营场所的重合度(是否使用相同办公场地)
– 2023年北京朝阳区法院判例显示,当关联公司存在51%以上股权关联时,被认定存在混同用工的概率达83%

  1. 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定程序
  2. 必须完成书面解除通知程序
  3. 保留协商解除的完整证据链
  4. 注意30日通知期的起算时点

  5. 新用工关系的建立方式

  6. 间隔期建议不少于15个工作日
  7. 新合同签订前需明确告知工龄不连续计算
  8. 建议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过渡3-6个月

三、5步构建合规的用工转移方案
1. 前置法律尽调
建议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关联公司进行用工混同风险评估,重点关注:
– 社保缴纳主体的一致性
– 考勤系统的共用情况
– 工资发放账户的独立性

  1. 设计缓冲隔离期
    通过设置”劳动关系解除→劳务外包→新签合同”的三段式过渡:
  2. 原公司支付N+1补偿金
  3. 通过外包公司缴纳2个月社保
  4. 新公司重新约定试用期

  5. 签署特别承诺函
    要求员工书面确认:

  6. 自愿放弃工龄连续计算
  7. 知悉经济补偿已结清
  8. 承诺不主张关联公司连带责任

  9. 薪酬结构重构
    在新劳动合同中采用”基本工资+关联服务津贴”模式:

  10. 基本工资不低于原薪资的80%
  11. 津贴部分设置分期支付条款
  12. 服务满2年后津贴转为固定工资

  13. 建立防火墙机制

  14. 两公司交叉任职需董事会特别决议
  15. 设立独立的人事管理系统
  16. 每季度进行用工合规审计

四、特殊场景的风险防控
1. 股东个人公司的用工衔接
当员工转入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时,建议:
– 由原公司完成经济补偿支付
– 新公司采用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 设置6个月的合作考察期

  1. 在职期间的岗位借调
    对于裁员前已存在借调关系的员工:
  2. 提前完善三方借调协议
  3. 明确用工主体及责任划分
  4. 工资发放保持单一来源

  5. 社保公积金衔接

  6. 两地参保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7. 公积金账户建议保留原户6个月
  8. 商业保险受益人及时变更

五、最新司法裁判趋势警示
2023年度十大典型劳动案例显示,关联公司用工争议呈现三大新特征:
1. 电子证据采纳率提升至92%(包括微信群记录、OA系统日志)
2. “隐蔽性混同用工”认定标准放宽
3. 补偿金计算周期突破12个月封顶限制

某上市公司近期因关联公司用工被判连带支付补偿金的案例表明,仅凭独立法人资格已不能完全规避风险。建议企业每半年进行用工架构健康度检测,建立动态风险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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