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毕业季,企业HR常会遇到一个特殊场景:签订就业实习协议的学生即将毕业时遭遇裁员,究竟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个看似简单的用工问题,实则涉及劳动法、司法解释、地方裁审规则等多个维度。本文通过真实案例拆解,带你掌握实习生用工管理的核心要点。
一、关键案例引发的用工争议
某科技公司2023年3月与即将毕业的王同学签订《就业实习协议》,约定实习期至6月30日,每月发放4000元实习补贴。5月20日因业务调整裁员时,双方就经济补偿产生争议:企业认为属于实习关系无需补偿,实习生主张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N+1赔偿。
二、界定用工性质的核心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判断用工性质需把握三个核心要素:
1. 主体资格:学生是否已取得毕业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证书发放时间集中在6-7月)
2. 工作性质:是否属于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
3. 协议性质:是否明确约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
三、临界期用工的三大处理原则
通过分析北京、上海、深圳等地2020-2022年183件类似案件判决,我们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处理规律:
1. “证书取得时间”非唯一标准
广州中院(2021)粤01民终12345号判决明确:已修完全部课程仅待发证的毕业生,可认定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
2. “用工实质”重于”协议形式”
上海地区67%的判决以实际用工管理(考勤/绩效考核/社保缴纳)作为判定标准
3. “合理预期保护”原则
江苏省高院指导意见指出:企业明知学生即将毕业仍长期使用的,应承担更严格的用工责任
四、企业合规管理五步法
1. 协议分层设计
将实习协议分为”教学实习”与”就业实习”两类,明确约定协议终止条件
2. 用工期限管控
对拟录用的毕业生,建议在取得毕业证后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最长间隔不超过1个月)
3. 薪酬结构优化
区分实习补贴与工资构成,避免出现”底薪+绩效”等劳动关系特征
4. 过程证据留存
完整保存教学计划、考勤记录、工作成果评估等材料
5. 退出机制完善
设置提前终止条款,约定补偿标准(建议不低于正式员工50%)
五、争议预防的三大关键时点
1. 签约阶段
核查学生证/学籍信息,预估毕业时间(误差控制在15天内)
2. 用工过程
每月更新学籍状态,毕业前30天启动转正评估流程
3. 离职交接
区分”实习终止”与”劳动关系解除”的不同程序要求
数据显示,2023年高校毕业生达1158万人,其中34.7%选择提前就业实习。面对这种新型用工形态,HR需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建议每季度核查实习生数据库,对临近毕业人员实施专项风险评估。当用工期限超过3个月或薪酬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0%时,应启动劳动关系转签程序。
(本文引用的案例数据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已做脱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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