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下出勤方案设计的合规性解析与系统落地指南 | i人事一体化HR系统 | HR必知必会

综合工时制下出勤方案设计的合规性解析与系统落地指南

综合工时制下出勤方案设计的合规性解析与系统落地指南

企业综合工时制实施的四大合规要点

一、综合工时制的法定计算基准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根据人社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 季度总工时不得超过500小时(166.64小时×3个月)
– 每日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
– 每周至少保证1天休息

某制造业企业2023年因工时计算错误导致劳动争议赔偿的案例显示:季度总工时超限8%的企业,仲裁败诉率达92%。

二、现行出勤方案的问题诊断

企业拟定的”7.5小时/天+月休6天”方案存在双重合规风险:

1. 月度工时超标隐患

  • 计算公式:30天×7.5小时 – 6天休假×7.5小时=180小时
  • 超出法定月均工时13.36小时(166.64小时基准)

2. 季度周期计算缺陷

  • 第三个月增加1天休假的补偿力度不足
  • 季度总工时=180×2+172.5=532.5小时
  • 超出法定季度工时6.5%(500小时基准)

三、合规出勤方案设计模型

建议采用动态平衡法建立工时蓄水池机制:

1. 基准参数设置

  • 日均工时7.2小时(500小时÷69天)
  • 季度工作日69天(500÷7.2≈69.44)
  • 月度浮动区间58-72小时

2. 系统配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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